§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本公司董事长应刚先生、总裁林治海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及财务部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声明:保证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83,006,041,169.45 | 76,810,750,884.62 | 8.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2,576,437,086.95 | 31,635,096,495.90 | 2.98% |
| 总股本(股) | 2,959,645,732.00 | 2,959,645,732.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1 | 10.69 | 2.99%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1,790,082,283.46 | 1,726,176,791.93 | 3.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1,421,790.85 | 665,629,981.78 | -2.1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693,669,768.18 | -15,681,038,459.21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25 | -6.25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7 | -18.5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7 | -18.5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3% | 3.38% | 下降1.3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 | 3.38% | 下降1.36个百分点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上表计算本报告期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2,959,645,732股。计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2,507,045,732 股。
注2:本报告期初和本报告期末股本均为2,959,645,732股,本报告期初和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均以上述股本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30,345.6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69,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4,545.97 |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1,228,472.90 |
| 扣除所得税影响数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3,685,418.69 |
|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 3,685,418.6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2,06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120,457,8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968,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1,536,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57,229,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39,106,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 34,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3,856,9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288,4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 结算备付金 | 6,227,569,527.37 | 4,651,817,547.97 | 33.87% | 存放在登记结算公司的客户备付金增加 |
| 应收利息 | 586,767,460.63 | 297,120,953.04 | 97.48% | 主要为债券应收利息的增加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729,226.95 | 138,213,108.57 | -52.44%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
| 拆入资金 | 1,378,000,000.00 | - | - | 从银行拆入资金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27,747,100.00 | - | - | 期末有未发行完毕的项目 |
| 应付职工薪酬 | 672,910,921.45 | 971,358,856.08 | -30.72% | 支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391,672,815.60 | 282,630,448.90 | 38.58% | 主要是一季度所得税环比增加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8,164,383.64 | 91,967,025.35 | 61.11%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 其他负债 | 437,569,708.46 | 316,094,828.85 | 38.43% | 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增加 |
| 少数股东权益 | 369,595,511.85 | 32,403,590.60 | 1040.60% | 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基金之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
| 项 目 | 2012年1-3月 | 2011年1-3月 | 增减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 利息净收入 | 255,334,092.02 | 154,351,835.88 | 65.42% | 主要是资金规模增加所致 |
| 汇兑收益 | 3,799,322.36 | -1,380,414.04 | - | 汇率变化的影响 |
| 其他业务收入 | 7,583,607.36 | 302,990.22 | 2402.92% | 出租资产及收取客户信息费等收入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982,998.31 | 364,337.04 | 169.80% | 主要为坏账准备增加 |
| 营业外收入 | 6,280,075.91 | 3,158,904.64 | 98.81% | 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 |
| 少数股东损益 | 2,862,135.54 | -1,063,093.19 | - | 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基金之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289,918,800.20 | -88,578,911.27 | - | 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93,669,768.18 | -15,681,038,459.21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117,316.18 | -1,747,453,995.17 |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现金流入增加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714,651.09 | -1,083,056.59 | - | 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基金之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无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网点变更
(1)营业部迁址
2012年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昌岗中路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意见的函》(广东证监函[2012]117号)文批准,同意我司原广州江南西路证券营业部由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3-117号3、4层同城迁址至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达镖国际中心20楼,迁址后营业部名称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昌岗中路证券营业部”。
(2)新设营业部情况
2012年3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咸阳市等地设立5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2]41号)文批准,同意我司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广东省中山市、广东省东莞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目前,上述5家证券营业部正在筹建之中。
(3)新设分公司情况
2012年3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福建分公司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2]24号)文批准,同意我司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管理福建省的证券营业部。目前,福建分公司正在筹建之中。
2、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201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香港控股”)增资621,208,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增资后广发香港控股的实缴资本增至14.4亿港元。
2012年4月,公司已根据上述决议办理完毕使广发香港控股实缴资本增加至14.4亿港元的有关事宜。
3、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获得9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
2012年1月,公司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等十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的批复》(汇复[2012]2号),核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境内证券投资额度9亿元人民币。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通过其全资拥有的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开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
目前,已设立“广发中国人民币固定收益基金”,该基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
4、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
2011年9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2012年1月,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2]1号),核准本公司变更《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经该次广东证监局核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请参见2012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批
2012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68号),核准公司设立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计划类型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计划推广期间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40亿份。本计划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本计划拟于近期在广发证券及指定的代销机构发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公路机械厂、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李可英、赵媛媛、宋健、张淑梅 | 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中山公用及香江集团承诺,原持有广发证券的股份转换而成的存续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完成及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及转让;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公路机械厂、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李可英、赵媛媛、宋健、张淑梅承诺:自延边公路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复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及转让。 | 限售期内,除吉林省机械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发生司法过户之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未发生转让。2010年4月21日,根据《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908,478股股份办理了司法过户手续。2011年2月21日,除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中山公用和香江集团继续履行承诺外,其他股东承诺自延边公路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复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及转让的股权已经解除限售。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公司及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广发证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发证券作为公众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方面的义务。上市后的广发证券除需满足一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外,将针对广发证券自身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风险控制、合规检查、创新业务开展与风险管理等信息,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2、广发证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建立对风险的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对风险的动态监控,增强识别、度量、控制风险的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3、为避免与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并为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①作为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存续公司业务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存续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存续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将促使其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②对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将来与存续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关于保持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并承诺与存续公司的资金往来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 | 报告期内,各承诺方均履行了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揭阳市信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及转让。 | 报告期内,各承诺方均履行了承诺。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1月01日-2012年03月31日 | 无 | 电话沟通 | 公众投资者 | 询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等 |
| 2012年02月15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华泰证券研究员 | 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