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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专栏(149)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问:什么叫跨市场ETF? 答:所谓跨市场ETF,是指以跨市场指数为跟踪标的的ETF。其中跨市场指数是指成分证券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证券的指数。 问:深交所跨市场ETF有什么特点? 答:深交所的跨市场ETF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2)被动投资,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3)采用国际通用模式,实行场外申购赎回、非担保交收; (4)采用实物申赎模式,投资者使用标的指数对应的一篮子深、沪组合证券来申购ETF份额,赎回ETF份额时得到的也是一篮子深、沪组合证券。 这其中,场外实物申赎是核心特点,具有多种好处。它可以降低基金的管理成本和现金头寸比例,保障ETF基金份额净值可以有效地跟踪标的指数;也可以提供ETF申赎与二级市场交易之间的有效套利机制,保障ETF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控制折溢价幅度。 问:沪深300指数具体有哪些特点? 答:沪深300指数是国内A股市场最具代表性、最受关注的指数,是从深圳和上海证券市场中选取市值和交易量综合排名居前的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截至2011年年底,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总市值13.87万亿元,自由流通调整市值4.37万亿元,在整个A股市场占比分别为65.02%与56.80%。沪深300指数备受投资者青睐,不仅成为国内投资者主要的业绩基准、海外投资者投资中国的首选,同时也是现在唯一的股指期货标的指数。 根据国际经验,选择核心指数,且该指数是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的标的指数,是ETF成功的重要因素。例如,国际上最大的ETF,是以标普500指数为标的的SPDR S&P500 ETF,其资产规模超过千亿美元。由于沪深300指数具备核心指数和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双重优势,沪深300ETF将很有可能成为国内最具规模和流动性的ETF产品。 问:作为首只所跨市场ETF,嘉实沪深300ETF具有哪些投资特点和风险? 答:近日,深交所首只跨市场ETF——嘉实沪深300ETF获批面世,并于4月5日开始发售。该只ETF是一只选择沪深300指数为标的ETF。它丰富了资本市场的投资工具,可供各类投资者用于资产配置、长期投资、波段操作和短线交易。另外,由于沪深300ETF是沪深300指数拟合度最高的现货产品,投资者可以用其更好地构建套期保值和套利策略。 同时,投资者在投资沪深300ETF时,应注意可能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ETF净值波动风险。沪深300成分股价格可能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从而引起沪深300ETF资产净值的波动,产生潜在的投资风险。 (2)价格偏离净值的风险。尽管沪深300ETF 存在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其交易价格与净值趋于一致,但交易价格会受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可能出现短期偏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折溢价风险。 (3)认知风险。沪深300ETF申赎模式与现有单市场ETF不同,投资者参与申赎时,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则和产品说明,避免操作不当而遭受损失。 问:投资沪深300ETF需要什么账户? 答:投资者投资沪深300ETF,首先要具备所要求的账户。对于认购、交易、申赎的不同行为,应使用相应的账户。具体来说: (1)认购沪深300ETF,应使用以下账户: A)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B)以深交所上市的股票进行股票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 C)以上交所上市的股票进行股票认购,除了持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 (2)在二级市场交易沪深300ETF,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申购、赎回沪深300ETF,应同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 问:跨市场ETF的申赎、买卖原则是怎样的? 答:投资者要注意,由于采用这种场外申赎模式,跨市场ETF的申赎、买卖原则与单市场ETF不同。投资者在申赎、买卖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T日申购的ETF份额,T+2日可卖出或赎回。 (2)T日买入的ETF份额,T+1日可赎回或卖出。 (3)T日买入的组合证券,T日可申购ETF份额; (4)T日赎回ETF份额,得到的组合证券,T+2日可卖出或用于申购。 问:如何认购沪深300ETF? 答:在沪深300ETF发售期内,投资者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认购: (1)网上现金认购。在相关证券公司(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以份额申报,不可撤单。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应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2)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办理,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 (3)网下股票认购。通过相关证券公司(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办理,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基金管理人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 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对于不同的认购方式,在募集期结束后,要扣除相应的认购费用,并计算投资者最终得到的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详细了解认购的规定,具体的办理详情可咨询相关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 问:如何买卖沪深300ETF? 答:沪深300ETF上市后,投资者可在深交所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委托买卖ETF份额,以交易系统撮合价成交。 (1)买卖ETF以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最小买入单位为100个基金份额(即“1手”),最小卖出单位为1个基金份额。 (2)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执行。 (3)T日买入的ETF份额,T+1日可卖出。 问:如何申购、赎回沪深300ETF? 答:在沪深300ETF开放申购、赎回期间,投资者可通过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报,且每笔申报必须是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当日公布的申购赎回清单备足对价,包括沪深市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报时间为深交所的交易时间。 (4)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问:如何计算及查询沪深300ETF的参考净值? 答:沪深300ETF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时参考的份额净值估值。它由基金管理人提供计算方法和ETF成分证券组合清单,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组合证券实时成交价格计算。参考净值在交易时间通过深交所行情系统发布,更新频率为每15秒一次。投资者可通过钱龙、宏汇等行情分析软件查询。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未经基金托管行复核,仅供投资者参考,深交所对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准确性不承担责任。 问:沪深300ETF如何进行权益分派? 答:沪深300ETF权益分派与深交所单市场ETF相同,只采取现金分红方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依照权益登记日(R日)日终的投资者名册数据进行。 沪深300ETF的除权处理与深交所单市场ETF相同,权益分派时,须在R日开市前做除息处理。投资者在R日买卖、申购、赎回的ETF份额均是已除息的份额,这与深交所上市股票的R+1日除息处理方式不同,投资者应予以特别注意。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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