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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2-020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0万股。公司募资金总额人民币353,090,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18,113,880.00元,实际收到股东投入现金净额人民币334,976,12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5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08]第17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2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用募集资金中尚未支付资金中的闲置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募投项目3万吨/年三聚氰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已建成并投产,募集资金节余资金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需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质保款项等采购合同尚未支付款项继续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12年4月19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有4,180.52万元闲置。 经查阅公司与募投项目供应商签订的付款合同,测算得至2012年9月底,募集资金仍未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的闲置资金超过3,000万元。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2万元(按半年期贷款利率与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液氨等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也保持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2、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第20条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因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该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的尾款及质保金等,该做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款项的正常支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董事会通过后即可实施。 5、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6、公司董事会已经做出承诺,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7、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产,募集资金专户尚有部分未到期支付的闲置资金,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中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经核查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款项支付及合同按时履行的情形,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无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三届三次会议上出具了如下意见: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运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2-018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还将刊登于2012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42万元(按半年期贷款利率与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2年4月19日,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为4,180.52万元。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产,募集资金专户尚有部分未到期支付的闲置资金,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中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经核查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款项支付及合同按时履行的情形,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无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如下保荐意见:1、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液氨等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也保持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2、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第20条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因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该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的尾款及质保金等,该做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款项的正常支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董事会通过后即可实施。 5、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6、公司董事会已经做出承诺,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7、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运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2-019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上午10:00 在公司二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董宪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唐兆庆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关于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运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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