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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71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4月 20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2-058】,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公告“7、《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议案名称表述错误;《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06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公告“二、会议审议事项”、“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 “附件:授权委托书”议案名称表述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 “7、《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需更正的内容,详情请参看公告。 更正后: “7、《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的内容,请参看本次公告附件。 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7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2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2年5月16日15:00—2012年5月1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山东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后经审计的2008至2010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暨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贷款事项的议案》; 5、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山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9、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详见如下媒体: 2012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编号:2012-058号,会议议案第1-3项、第5-7项、第8项、第10-12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16日8:00-11:00,14: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5月16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2年5月16日下午17:3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法规部。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证券法规部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2270677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人:张海文 白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77”。 2.投票简称:“海龙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5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5.00元代表对议案5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5.01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①,5.02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 真:0536-2270677 联 系 人:张海文 白杨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具体为: ■ ■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72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3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04%股份)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为确保公司股东审查第八届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情况,现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将该议案增加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第11项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临时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第11项议案。 一、议案的审议方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二、公司于 2012年4月20日发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12年5月17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73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诉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的民事诉状和《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64号】。 二、案件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1)原告: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地: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法定代表人:陈洪国 第一被告: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鸿 第二被告:山东海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海阳市凤城镇龙港街 法定代表人:史乐堂 ■ 第三被告:海阳港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阳市凤城镇 法定代表人:史乐堂 ■ 2、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8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违约金400万元。 (3)、判令第二、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3、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2011年5月对第一被告进行委托管理,期间因第一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原告于2011年6月1日为第一被告垫付了8000万元款项;第二、第三被告是第一被告的子公司,是上述款项的共同清偿人。垫付款项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但第一被告至今未能偿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请参看本次公告附件。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或判决,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产生或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64号】;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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