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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ST思达 公告编号:2012-12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5月3日上午09:00时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6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双河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2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4%。 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袁军房律师、黄荣士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4、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1年财务报告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全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127,330.37元,加上2010年度未分配利润-172,243,252.91元,公司201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0,370,583.28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1年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5、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公司2011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6、选举杜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7、选举丁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8、选举刘双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9、选举尤笑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10、选举李书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11、选举舒育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12、选举季丽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13、审议公司关于201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14、公司独立董事杜海波、丁永生先生向公司股东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黄荣士 袁军房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0676 股票简称:ST思达 编号:2012-13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于2012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2012年5月3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在郑州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会应到5人,实际出席5人。 4、会议由董事长刘双河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刘双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聘任刘双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根据总经理的提议,聘任尤笑冰先生、张峥先生、赵依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议,聘任张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议,聘任尤笑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尤笑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议,聘任赵依兵先生为公司行政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议,聘任田海玉先生为公司采购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议,聘任薛俊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薛俊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成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的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及绩效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根据规定选出: 1、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丁永生(独立董事)、杜海波(独立董事),刘双河;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丁永生,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1)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2、薪酬及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丁永生(独立董事)、杜海波(独立董事),刘双河;薪酬及绩效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丁永生。薪酬及绩效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3、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杜海波(独立董事)、丁永生(独立董事),刘双河;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杜海波。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4、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刘双河、杜海波(独立董事)、李书剑,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刘双河。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应为:(1)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和初步审议;(2)研究、拟定并审议公司经营目标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产品战略、技术发展路径、市场战略、投资战略、营销战略、人才战略,并提供建议;(3)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撤销公司"电力装备事业部",将相关业务及人员并入公司电表事业部,原"电表事业部"更名为"仪器仪表事业部"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后附简历: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4日 简历 刘双河先生,1986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 ,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2003任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以后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2005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刘双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处罚,未发现其具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和《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 尤笑冰先生,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郑州大学法律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律师、拍卖师;1996年至今,任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2009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尤笑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处罚,未发现其具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和《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 张峥先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ACCA)。2007年11月-2010年4月:Veolia ,职务:华南区财务总监。2010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张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处罚,未发现其具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和《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 赵依兵先生,中国纺织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中级人才测评师。1985-1998年,就职于郑州市纺织系统大二型国有企业,历任工段长、车间主任、技术处副处长、企管处处长、成本价格控制办主任、营销管理处处长等职;1999-2005年,就职于河南开祥天城置业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总监。2006-2011年,就职于河南正弘置业公司,任公司行政人事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行政事务与人力资源管理。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田海玉先生,合肥工业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2012年3月--2012年4月:卫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物资管理中心总监。2009年4月--2012年2月,沃森(郑州)车用机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2009年4月格瑞克(郑州)煤层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04年3月--2008年6月宇通集团采购经理 薛俊霞女士,助理会计。1999年进入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资金部副经理,现任证券管理部副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薛俊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证监会的处罚。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ST思达 公告编号:2012-14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2012年5月3日,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 4、会议由舒育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舒育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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