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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04月25日发出通知,05月03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付景林、郑金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蔡荣生、刘剑文、吕廷杰、孙琪、张晓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09年5月19日至2012年5月18日,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付景林、郑金良;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剑文、蔡荣生、吕廷杰、孙琪、张晓岚。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独立董事对提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蔡荣生、刘剑文、吕廷杰、孙琪、张晓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已提请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候选人进行选举表决。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未发现该等候选人存在《公司法》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故同意本次提名。 2、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提名付景林、郑金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人简历,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拟所任职务,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意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付景林、郑金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并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须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付景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郑金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刘剑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选举蔡荣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选举吕廷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选举孙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选举张晓岚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郭光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付景林先生,40岁,硕士,高级经济师。1998年4月至1998年9月任邮电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计财处主管,1998年9月至2003年4月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其中:2001年10月至2003年4月兼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200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票405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郑金良先生,37岁,硕士,律师。2001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人员,曾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总经理助理。2008年至今任大唐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荣生先生,47岁,教授。1987年至1989年任长春一汽助理工程师,1992年至2003年任中共中央台湾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处长,2003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处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剑文先生,53岁,教授。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律师进修学院副院长、中国财税法网创立人等。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吕廷杰先生,57岁,教授。现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信息管理与信息经济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邮电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孙琪先生,49岁,律师。曾任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张晓岚女士,63岁,教授。曾任陕西财经学院副院长, 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董事、董事长、西安交通大学教育投资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未持有本公司股票。2003年6月-2004年8月担任陕西精密股份独立董事期间,受中国证监会警告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03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5月3日在大唐电信集团主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09年5月19日至2012年5月18日,本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方推荐,确定第七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郭光莉,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光莉,女,43岁,2004年至2008年10月,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财务资产部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5月03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1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十次会议上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2年05月21日上午9时;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0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高鸿股份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付景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郑金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刘剑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选举蔡荣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选举吕廷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选举孙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选举张晓岚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郭光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及第六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披露情况见同日公告。 以上议案需逐项表决,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采取累计投票的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年05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6楼高鸿股份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迎辉 联系电话:01062303100—8029 传真电话:01062301900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5月0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在议案表决意见处填写: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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