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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3版)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五)缴款方式 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营业时间内,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基金管理人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开立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1)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2233 交换号:001021907(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20304018(异地汇款使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290019077 2)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216089186210002 交换号:096819(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82051(异地汇款使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3)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室 账号:31001520313056010691 交换号:055203(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52364 (异地汇款使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290061008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确认无效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六)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网点咨询电话:021-38784766 ,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四、个人投资者认购方式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代销机构资金账户;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基金代销网点认购,双佳A份额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含认购费)、双佳B份额的认购金额起点为50000元(含认购费)。 直销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5、个人认购双佳B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12年5月7日到2012年5月18日(除部分机构外,非工作日不受理),具体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及本基金管理人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个人认购双佳A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到2012年6月8日(除部分机构外,非工作日不受理),具体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及本基金管理人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 银行存折或资金卡; (3)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 填妥《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并签字。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 银行存折或资金卡; (3)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应在T+2日(工作日)在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2)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 填妥《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并签字。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缴款方式 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营业时间内,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基金管理人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开立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1)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2233 交换号:001021907(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20304018(异地汇款使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290019077 2)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216089186210002 交换号:096819(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82051(异地汇款使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3)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室 账号:31001520313056010691 交换号:055203(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52364 (异地汇款使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290061008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确认无效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六)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认购专户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发售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八、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童鹭榕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3639157 联系人:李宁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详见本发售公告附件。 (2)代销机构: 详见本发售公告附件。 4、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5、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6、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人:王国蓓 联系电话:021-22122428 传真:021-6288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戴丽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本基金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一、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成立时间:2003年4月3日 联系人:茅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通话费)、86-21-3878 4766 网址: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 发行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行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二、代销机构 (一)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成立时间:1992年8月18日 联系人:朱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参与双佳B的发售,于2012年5月21日开始发售双佳A)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林芳 联系电话:021-58766688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巫渝峰 联系电话:0769-22118118 客户服务电话:96228(广东省内),400-119-6228(全国)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21-87050028 客户服务电话:962528(上海市内),96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42、41、38、36、19、18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0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联系电话:025-84457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联系电话:021-687772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886561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6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1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9 客户服务电话:028-86712334 公司网址:www.tfzq.com (二)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 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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