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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2-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8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9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1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15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1年度 2、 发放范围:截至2012年5月9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本次分配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8元,共计派发股利206,976,000元。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规定以10%的税率代扣个人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78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378元。 三、 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9日 2、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1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15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5月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513-85505666-8968 传 真:0513-85121565 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号文峰股份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007 七、备查文件目录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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