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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5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永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2年5月4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852.4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6,286.78万元(含利息收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约为14,286.78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360万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2年5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资金管控,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公司2012年度拟向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向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控股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2年5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令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5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5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4日至2012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25日下午15:00。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1日

(五)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23)。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5月22日和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万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先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建林、张薇

3、联系电话:0575-87165511 传真:0575-87659719

4、邮政编码:311835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5月25日召开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内容表决结果
序号非适用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参加会议回执》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2年5月2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出席 备 注 

时间: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41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494.6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5.766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8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4月30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852.4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0,286.78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3日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2年5月4日,剩余募集资金为26,286.7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约为14,286.78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1年1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1年12月8日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2年5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2012年5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2)。

四、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5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于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360万元。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也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运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公司运用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1,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二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公司201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2012年财务资助对象及拟资助额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公司2012年拟财务资助金额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000.00
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5,000.00
合计 10,000.00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控股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

4、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财务资助对象担保情况

就本次公司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其各自所拥有的资产向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持有其股权比例为70%;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17,398.60万元,净资产为6,148.58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02.19万元,实现净利润0.251万元,资产负债率64.66%。

2、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比例为92.7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铸造、锻造、精加工及铸件加工、销售;耐磨材料生产、销售;炉料(不含煤、焦炭)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许可证件经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791.50万元,净资产为4,819.82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5.08万元,实现净利润-0.186万元,资产负债率59.12%。

三、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制度,即公司对各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上述接受财务资助的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建设、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且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风险可控,财务资助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对外资助数量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6,394.67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数据),加上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资助总额为人民币16,394.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57%,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3%,公司无逾期的对外资助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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