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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1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2年5月6日前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5月1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桥胜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0年制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启用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治理制度,新的《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后启用的《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登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人民币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3)。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署@委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案》; 同意公司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5、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2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2年5月6日前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1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人民币提前归还银行贷款。这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募集资金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同时,监事会将监督公司在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3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63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3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332,456.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4,667,543.51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4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187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超募资金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1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
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24,300万元,拟全部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途径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667,543.51元,扣除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所需243,000,000.00元后的余额91,667,543.51元为本次募集的超额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及生产经营需求,经审慎研究、规划,拟利用全部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人民币归还银行贷款。 三、利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和还款计划 1. 必要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负担,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扩展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所需要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将全数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人民币归还银行贷款。 2.具体计划。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人民币提前归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以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未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公司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全部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人民币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全部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部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人民币全数归还银行贷款。这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募集资金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91,667,543.51元人民币全数归还银行贷款。同时,监事会将监督公司在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八、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晏学飞、卫成业经核查后认为:华声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华声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华声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的专项意见》。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4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6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30元,总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332,45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4,667,543.51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4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187号)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新型节能家用电器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和“环保配线组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均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会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以下分别简称兴业银行、顺德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公司已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93030100100141593,截止2012年5月11日,专户余额为152,905,482.46元。该专户用于新型节能家用电器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环保配线组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相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合共 15,000万元,开户日期均为2012年5月11日,存单期限为3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光大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已在顺德农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0618800178505,截止2012年5月11日,专户余额为10000万元。该专户用于新型节能家用电器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环保配线组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相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已在农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492701040009902,截止2012年5月11日,专户余额为5000万元。该专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已在民生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301014180008828,截止2012年5月11日,专户余额为41,667,543.51元。该专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上述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光大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光大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上述银行应当配合光大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光大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光大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晏学飞、卫成业及持续督导专员申晓毅可以随时到上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上述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专员向上述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光大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上述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上述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寄送至光大证券指定地址。上述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上述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光大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光大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专员。光大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或持续督导专员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上述银行,同时向公司、上述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专员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专员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上述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光大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光大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光大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光大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证券及兴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光大证券及顺德农商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光大证券及农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与光大证券及民生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5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二〇一〇年七月编)的规定,现就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6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30元,总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332,45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4,667,543.51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4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187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1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本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于新型节能家用电器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和环保配线组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两项目总投资243,000,000.00元。同时,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必须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进行投入的,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抓住市场机会,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2011年以自筹资金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了投资建设。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招股书》,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4,553.58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且预先投入的金额确定,当在对外公告后实施置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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