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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18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2012-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1年11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为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每月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164,000元。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12年11月14日起不超过 6个月,详见2011年11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号)”。 1、截止2012年4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详见2012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2-007号)”。 2、截止2012年5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截止2012年5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将继续履行最近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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