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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2-014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6日(星期三)上午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上午10:00-12:0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2年6月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6602618 传真电话:0418-6602618 联 系 人:陈睿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邮政编码:123005 2、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2-013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5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履约保函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履行今年的销售合同,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办理期限为1年的履约保函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公司为履行今年同供货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办理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以上两类业务有限期均至2012年12月31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履约保函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履行今年的销售合同,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办理期限为1年的履约保函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公司为履行今年同供货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办理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以上两类业务有限期均至2012年12月31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履约保函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履行今年的销售合同,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办理期限为1年的履约保函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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