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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2-01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21日在公司报告厅召开,28 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股份153,353,3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茂健主持,8名董事和全体监事出席会议,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褚洪文、高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第1-6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3,353,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3,353,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53,129,4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4%)、223,9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1年末股本总数391,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152,982,26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0 股弃权、371,116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53,129,4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4%)、223,9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事项。 153,353,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1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褚洪文、高强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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