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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2-1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2年5月9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24日上午10:00在山东省潍坊市民生东街26号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9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1.06%;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徐宏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公司住所由"潍坊市长松路69号"变更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变更住所议案通过后,公司章程将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将《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邮政编码:261021",修改为:"公司住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邮政编码:261108"。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陆彤彤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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