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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出台 舆情呼唤肃清之风 2012-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曲强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 曲强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出台 “这是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进步与跨越。”证券界知名维权律师宋一欣在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之后,微博上激动得如是感慨。 这一司法解释将从6月1日起施行,系统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信息定罪处罚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另据《证券时报》报道,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操纵市场、“老鼠仓”等刑案司法解释文件的研究论证与制定完善工作,这两项司法解释也将出台。 媒体:司法解释 如杀手锏 资本市场权威媒体均在头版显著位置对司法解释和证监会新闻会作了突出报道。《证券时报》直接引用了证监会人士对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生动描述作为显著标题———《“老虎”装钢牙 证监会将加大内幕交易打击力度》,文中引述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发言:“四部门意见和内幕交易司法解释两个文件的出台,将为下一步证监会查处打击内幕交易案件提供非常重要的司法保障。下一步证监会将抓紧制定修改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指引等配套措施,加大查处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力度。”《上海证券报》则把司法解释出台与证监会严打内幕交易之间关系喻为“如虎添翼”。 《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则把司法解释形容成内幕交易的“杀手锏”。文中回顾了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历经三年的制定进程,同时强调面对证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呈现新特征的复杂现状,证券期货相关制度亟待继续完善。 《股市咋就治不了妖股?暴涨暴跌看不明白》———《解释》出台之后,人民日报海外版用这样有力的标题表达对加强内幕交易监管的期盼。评论中引用行业内专家的点评,认为“《解释》无疑将成为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犯罪的一件利器。”“未来内幕交易的法律成本就会很高,将对股市的不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业内:民事赔偿 不应缺席 多位关注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业内专家认同司法解释的积极意义,但同时认为目前法制对内幕交易中的受害者没有给予足够关怀,呼吁最高法院尽快出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微博访谈时表示,“该司法解释对民事赔偿责任的高效公平的审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呼吁最高法院排除万难,顺乎民意,尽快出台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司法解释。”证券维权律师厉健与刘教授观点一致,亦支持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及时出台,支持股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让遭受损失的股民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这是对内幕交易违法者的必要惩戒。” 网友:呼唤监管 肃清之风 客观上来说,内幕交易是国内资本市场真实存在的毒瘤。股票市场是一个信息密集型市场,内幕交易严重背离证券市场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三大基本原则,严重扰乱正常的证券市场文易秩序。处于信息劣势的普通投资者,首当其冲受到内幕交易的伤害。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发现,在论坛和微博上,众网友兴奋地转发和评论相关新闻时,多用及“威武”二字。“威武”二字中不仅寄托着普通投资者对相关部门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认同,更蕴含着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殷切期盼。有微博网友感慨“老鼠猖獗20年,希望郭主席是‘郭肃清’!”;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具有百万粉丝的财经媒体官方微博(如新浪财经、财经网等)关于司法解释的微博内容,转发评论最为热烈的微博标题为《证监会:研究按举报金额比例奖励举报人》,网友在评论中积极表达了参与打击内幕交易,向监管部门提供内幕交易稽查线索,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热情。无怪乎有网友高呼“让内幕交易淹没在人民战争中!”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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