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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988 股票简称:中国银行 编号:临2012-013 转债代码:113001 转债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30日9时30分在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B2多功能厅及中国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香港四季酒店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行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2年5月23日)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79,147,336,920股,为有权出席并可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议案进行表决的股份总数。所有股东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议案进行表决时,未受任何限制。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316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4,961,542,637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888%。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肖钢董事长主持,本行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行2012年4月12日的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本行网站(www.boc.cn)上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周宁律师和柳思佳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988 股票简称:中国银行 编号:临2012-014 转债代码:113001 转债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2012年5月30日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行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12年5月30日在北京、香港两地以视像会议方式现场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实际亲自出席1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Alberto Togni先生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定邦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中国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董事长2011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长肖钢先生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二、执行董事2011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本行副董事长兼行长李礼辉先生、执行董事兼副行长李早航先生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三、关于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调整的议案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丹涵女士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四、关于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的议案 赞成:16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范耀胜先生将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范耀胜先生现任我行业务流程再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IT蓝图实施办公室副主任(业务)。1994年4月加入我行,先后任总行信贷二部协议处干部、信贷业务部信贷一处副处长、澳大利亚墨尔本分行高级经理、总行公司业务部综合处处长、公司业务部业务二处处长、公司业务部(公司金融总部公司业务模块)客户关系管理总监,2005年9月兼任IT蓝图实施办公室副主任(业务),2009年12月起任业务流程再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范耀胜先生出生于1968年11月,1986年9月至1990年9月在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1990年9月至1994年4月在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学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1992年10月至1993年11月在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988 股票简称:中国银行 编号:临2012—015 转债代码:113001 转债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本行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行2011年年度报告已披露了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薪酬情况,现将该等人士最终全部薪酬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上表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2011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根据有关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出现上述人员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将对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不予支付。 3、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11年度薪酬情况已经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上述董事及监事2011年度薪酬须待本行股东大会审批。 4、非执行董事洪志华、黄海波、蔡浩仪、孙志筠、刘丽娜、姜岩松、张向东、张奇和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世忠先生已于2011年签署了放弃本年度董事酬金的有关说明。 5、戴国良先生自2011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1年5月起,周载群先生辞任本行执行董事,洪志华女士和黄海波女士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秦荣生先生、白景明先生辞任本行外部监事,梅兴保先生、鲍国明女士任本行外部监事。张向东先生和张奇先生自2011年7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上述人员薪酬情况以其本人2011年在本行担任董事、监事的实际任期时间为基准计算。 6、黄定坚先生自2011年8月起辞任本行总稽核,其薪酬情况以其本人2011年在本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任期时间为基准计算。 7、刘燕芬女士自2011年12月起担任本行总稽核,2011年其未从本行领取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8、王永利先生自2012年2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2011年其未从本行领取作为董事的薪酬。 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领取董事酬金及津贴。本行其他董事不在本行领取酬金。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 2011年度本行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3,781.25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988 股票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2-016 证券代码:113001 证券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退任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席变更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Alberto Togni先生自2006年6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2009年6月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后连选连任,任期至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根据有关监管要求,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自2012年5月31日起,Alberto Togni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Alberto Togni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退任有关之事宜需知会本行股东。本行董事会对Alberto Togni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本行董事会批准,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丹涵女士自2012年5月31日起担任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988 股票简称:中国银行 编号:临2012—017 转债代码:113001 转债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暨“中行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将于2012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A股派息实施公告》,并同时刊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本行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将依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本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中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中行转债自2012年6月5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本次分红派息除息日恢复转股。欲享受本行权益分派的中行转债持有人可于2012年6月5日(不含当日)前转股。 本行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5月3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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