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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84 股票简称:珠江实业 公告编号:2012-011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6-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09:30; 2、召开地点:珠江新岸酒店(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玉菡路28号)裙楼二楼云山珠水酒家218会议室(地址示意图详见附件1)。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网络投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出席对象:截止2012年5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的律师。 二、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B、委托代理他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C、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股东单位账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和出席会议。 D、异地股东也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5月31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董事会秘书处。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2年6月5日(星期二)09:30-15:00。 (二)投票流程
(三)表决议案:
(四)披露情况: 上述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3月2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1、3、5、6、7、8、9、1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4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4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表决意见:
(五)投票举例: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例如,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票表决如下:
(六)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四、会议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0060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83752663 联系人:黄静 端木安琪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1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09:30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请在□中勾选):□是 □否。 (2)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事项投同意、不同意或弃权票的指示: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不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弃权票;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及行使表决权的具体指示(请在□中勾选):□是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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