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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2-21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5月31日上午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新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6,003,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463,040股的65.1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6,003,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白光林、黄锐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2-22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5月31日上午在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伍斌、谭华森、张天亮、李晓晨、宋炳新、钟鹏翼、王继中、曹叠云。董事李永明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张天亮代为行使董事职权。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赵宁、熊军、楼锡锋,总经理吴见斌,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尹善峰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伍斌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原公司董事长朱新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之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12年5月31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伍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选举伍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附:伍斌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伍斌先生简历 伍斌,男,1955年5月出生。中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西德曼海姆大学研究生部产权经济学本科。1982年1月至1993年6月在江西财经大学财政税务系任副主任;1993年6月至1996年5月在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任职;1996年5月至2004年6月在深圳市体改办历任企业处副处长、处长;2004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国资委历任企业改革处处长、副主任、党委委员。 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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