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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2-临01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6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05号文核准,公司已于2011年11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8,19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20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0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1]第10006420105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12月8日,公司五届董事会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6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2012年6月1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7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2012年6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临016)。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计2012年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67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以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是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将监督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上述款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1、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东海岛特种纸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将6,7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冠豪高新拟使用6,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冠豪高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中信建投同意冠豪高新以6,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2-临01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人民币6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需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临019)。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67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2-临01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全体监事陈海青、王晓东、葛立红参加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海青先生主持。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以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是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将监督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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