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04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2、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3、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6日上午0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6月6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和国际酒店会议室(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北环路18号)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崇胜先生 (六)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2年5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73980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8%;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39%。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28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980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0730494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545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弃权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0727185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0724574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1222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0723064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反对4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1240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0695224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反对3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弃权1206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玉栓律师、吴团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