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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2-03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2-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署概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近日与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鹤壁市老城区集中供热项目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计划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 二、当事人介绍 1、本协议交易对方为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不存在业务往来关系。 3、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时间:2012年6月5日 2、协议标的:在鹤壁市老城区利用同力电厂发电余热投资建设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城市污水废热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城市供暖问题。工程建设规模不小于600万m2建筑供暖,建设周期2012-2016年,分步分块建设,其中一期完成供热面积200万m2,二期完成供热面积200万m2,三期完成供热面积200万m2。 3、协议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 4、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项目模式:项目采取BOT方式运作,即由天津节能负责投资建设,以特许经营期内收取供暖费、入网配套费的形式收回投资。 6、项目运营期限:本项目运营期限自天津节能热源站建成并正式供热开始计算,运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 7、收费标准:供暖费依照鹤壁市物价局批准的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执行,入网配套费依照政府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自具体项目投产开始产生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持续的积极影响。 2、该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签订的为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实施的时间、实际执行金额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2、天津节能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基本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本协议涉及投资金额较大,BOT模式运营周期较长,在应收账款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鹤壁市老城区集中供热项目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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