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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2-0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2-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2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总数279,0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63元),预计共分配股利19,530,42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4日 2、除息日:2012年6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份、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份。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24-23838888-3715 3、咨询联系人:胡女士、刘女士 4、传真电话:024-2340888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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