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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2-018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严肃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修改原因 1、公司住所由"经华大厦18楼"变更为"经华大厦19楼",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的要求,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第一章第五条 修订前: "公司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季华路经华大厦18楼。邮政编码:528000" 修订后: "公司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季华路经华大厦19楼。邮政编码:528000" 第四章第四十七条 修订前: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广东省佛山市季华路经华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努力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修订后: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广东省佛山市季华路经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努力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八章第一百六十二条 修订前: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订后: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原则上公司一年分配一次利润,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五)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董事会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订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有关该议案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2-019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7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2、 召开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20楼会议室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2012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6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第(1)项提案内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2年7月2日(星期一)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8楼董事会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8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启洪、何建锋、程光阳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992076、83981729 传真:(0757)83992026 2、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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