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2-011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2-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4,597,4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现金0.9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20日,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6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 咨询电话:0535-6697075,6243558 传真:0535-6243558 七、备查文件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