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2-033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12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智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名,代表股份51107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凯平先生、董轶凡女士为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与监事会任期一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凯平为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1107564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轶凡为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1107564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2-034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6月12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发出。公司本届监事会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凯平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凯平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选举张凯平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6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