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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2-021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2-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9)的事项。2012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了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烟气脱硝BOT运营项目合同》并正式签署了该合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烟气脱硝BOT运营项目合同。 3、项目范围: 甲方将国家出台的脱硝电价、与脱硝相关的优惠政策等形成的收益权授予乙方,乙方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脱硝设施,完成合同规定的脱硝任务,享有以上网电量为计量基础的脱硝电价收益,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BOT运营期限为20年。BOT运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协商将脱硝设施的运营权、全部相关资产、设施和设备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根据甲方要求予以拆除。 国家现行电价(脱硝加价)政策:投产的燃煤机组安装脱硝设施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08元的电价政策。当国家脱硝电价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调整的电价对本合同执行的脱硝电价进行调整。 4、合同结算原则和支付方法: 乙方在BOT运营期内有权获得的脱硝电费的计算原则为上网脱硝电量×脱硝电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脱硝电费。 5、合同投资金额(人民币): 1.1亿。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6、合同工期时间:本工程计划:#2机脱硝系统2012年内完成168小时试运;#1机脱硝系统根据机组停机时间安排。 7、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8、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一方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3月 注册资本:16212.5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刚 营业场所:山西省运城市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西街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2、该项目的甲方为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的发电机组为2台600MW机组,于2007年建成投产。 3、2011年度,公司未与发包方发生类似业务。 4、公司与发包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发包方履约能力良好。公司上市后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履约能力也良好。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项目在2012年为建设期,项目计划在2013年投运。合同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根据国内同类电厂机组发电水平,预计本项目机组正常年份年发电小时数在5000小时左右,最终数据以实际发电情况为准。 2、合同的履行将使公司BOT运营规模进一步扩大,项目投产后主营业务实现阶梯式增长,长期稳定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强化。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甲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系BOT项目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烟气脱硝BOT运营项目合同》。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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