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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 2012-03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2012-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公司业务,落实本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于2011年4月13日签订的《能源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下称"乙方")于2012年6月13日签定投资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热电联产、风电及煤炭项目建设。 一、合作方介绍 乙方是集发电、供电、热力、多种经营为一体的国有企业;主营业务: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供热;注册资本:人民币6441万元;住所:博乐市民主路5号;法定代表人:肖海波。乙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甲乙双方拟投资设立公司名称为: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暂定住所:新疆兵团农五师新建五星市;经营范围:热电联产项目、风电项目和煤炭项目及其他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项目建设规模:热电联产规划容量为2×150MW+2×350MW+2×1000MW,本期为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150MW,预留扩建场地;风电场规划容量为450MW,本期为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49.5MW;煤炭项目规模待定。 投资规模:一期2×150MW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额约182070万元,一期49.5MW风电项目总投资额约41583万元。煤炭投资规模待定。项目建设资金总额最终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投资总额为准。 公司注册资本金:公司注册资金暂定5000万元,此前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经审计后由公司出资回购。 (三)投资比例: 甲方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乙方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三、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投资协议中所涉具体项目尚须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和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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