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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连云发展集团:指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市国资委:指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海投资:指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 海通集团:指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海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奥神集团:指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奥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振兴集团:指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2012年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2]651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88号大陆桥国际商务大厦A区7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军 联系人:吕建林、张锐、戚庆玉、张中华、张融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88号大陆桥国际商务大厦B区7层 联系电话:0518-82233608、0518-82233609 传真:0518-82233606 邮政编码:222042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杨立、李艳东、詹联众、彭红娟、符晨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374、010-88085377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全、张慎祥、杨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53、010-85130207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三)分销商: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王新江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671 传真:0512-62938671 邮政编码:215028 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程蕾、何长旭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A座2505 联系电话:0551-5161705、0551-5161802 传真:0551-5161828 邮政编码:230069 三、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营业场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号 负责人:徐进 联系人:肖亚东、刘翔宇 联系电话:0518-85319293 传真:0518-85319987 邮政编码:222000 四、交易所系统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经办人员:段东兴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五、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电话:010-88170735、010-88170738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 楼 总经理: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六、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层 法定代表人:詹从才 联系人: 成以力、孙和军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69号国投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18-85414819 传真:0518-85484089 邮政编码:222001 七、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董禹、马佶俊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63504375-813 传真:021-63610539 邮政编码:200001 八、发行人律师: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 住所:南京市高新区高新路9号商务办公楼217 负责人:丁韶华 经办律师:丁韶华、洪炜 联系地址:南京市察哈尔路90号丁山花园酒店2号楼 联系电话:025-83566782 传真:025-83566799 邮政编码:210003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连云发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9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10%。(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28%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4.82%,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八、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2个工作日,自2012年6月19日起,至2012年6月20日止。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的第一日,即2012年6月19日。 十、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2年6月19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1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一、计息期限:自2012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 十二、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三、兑付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9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8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和承销团公开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十六、发行范围及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通过协议方式认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十八、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二十二、流动性支持: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承诺在付息或兑付首日前五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一期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限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暂时资金流动性不足。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四、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认购办法如下: 凡参与协议认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债券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 欲参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和资金监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依照该银行机构内部的合法授权文件和与发行人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约定若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该等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立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军 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88号大陆桥国际商务大厦A区701室 注册资本: 18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1,267,695.40万元,负债总额763,502.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85,464.50万元。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328.52万元,利润总额18,268.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97.93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5年10月23日,根据连云港市国资委《关于组建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连国资产【2005】33号),连云港市以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奥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海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经审计的国有净资产为基础组建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于2005年11月11日经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180,000万元。本次出资业经连云港道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连道勤验字【2005】87号)。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连云港市国资委是发行人唯一股东。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者职能,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由市国资委决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市国资委委派或更换,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代表2名,其他监事由市国资委委派,监事会主席由市国资委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连选不超过两届,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详细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对下属企业采用扁平化管理模式,本着提高管理效率和精简机构的原则,设立了资金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部五个职能部门。 五、发行人与母公司、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发行人是国有独资公司,连云港市国资委代行出资人职能。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1家,通过参、控股投资形成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房地产、化工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多元化发展的业务格局。发行人投资或控制的主要企业如下: (一)一级子公司
(二)二级子公司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周文军,男,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党组书记、总经理,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方念军,男,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发行人董事,江苏奥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鲁 虹,男,195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任发行人董事,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李大祥,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发行人董事,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吴孟军,男,195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发行人董事,连云港海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监事会成员 刘建刚,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施为民,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发行人监事,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评价处处长。 李君儒,男,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发行人监事,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副处长。 徐凤玲,女,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发行人监事,连云港市格斯达咨询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连云港市投资公司总经理。 苏静,男,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服务师,高级政工师。现任发行人监事,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周文军,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部分。 张标远,男,196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陆普桂,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发挥其职能的基础条件和主要载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基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国家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我国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称,自1998年以来,我国城市化率以每年1.5%~2.2%的速度增长,目前我国城市化率已达到47%,城市化规模居全球第一。社科院蓝皮书预计,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化进程仍将处于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到2015年城市化率将达到52%左右,到2030年达到65%左右。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城市化之路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其中城市环境质量下降、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失业人口增加、可利用土地资源稀缺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带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划内容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城市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大对市政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指导监督,全面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总额预计在7万亿元左右。力争到2015年,36个大中城市的管网覆盖率达到100%,设市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平均达到85%;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3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随着城市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的范围将不断扩大,由原来中心城市过度承载的资源、交通、市政等压力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完成向郊区城市的转移,城市功能将向具有明确分工的副中心城市演变,由此带来的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安置等工程也将带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因此,“十二五”期间仍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量非常繁重的时期,也是市政建设企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二)交通运输行业 交通运输业作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是现代社会的生存基础和文明标志,是经济发展的基本需要和先决条件,是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是影响城市建设和经济布局的重要因素,对促进社会分工、是巩固国家政治统一和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政治和国防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受益于国家出台经济刺激的一揽子计划,交通运输取得跨越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铁路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98万亿元,新线投产1.47万公里,分别达到“十五”期间的6.3倍、2倍。高速铁路建设取得突出成就,目前我国投入运营的高速铁路已达8,358公里,全国铁路每天开行动车组列车近1,200列,还有一大批高速铁路正在建设之中;全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4万公里,五年新增63.9万公里。高速公路由“十五”期末的4.1万公里发展到7.4万公里,新增3.3万公里。“五纵七横”12条国道主干线提前13年全部建成,西部开发8条省际通道基本贯通;水运方面,“十一五”期间新增及改善内河航道4,181公里,全国内河通航里程达12.4万公里,其中三级及以上航道9,085公里,初步形成了国家高等级航道网络。沿海港口五年建成深水泊位661个,达到1,774个,新增通过能力30亿吨,达到55.1亿吨,基本建成煤、油、矿、箱、粮五大专业化运输系统;民航基础设施五年投资2,500亿元,相当于前25年民航建设资金的总和。定期航班机场达到176个,五年新增35个,改建了一批机场,初步形成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的机场体系。 在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过程中存在和积累的一些问题,例如交通运输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较大,基础设施总量还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等。据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有关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将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完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可以预见,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交通运输业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从而推动国民经济和和谐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产业关联性高,其上下游涉及钢铁、建材、机械、化工、陶瓷、纺织、家电等一系列产业,对国民经济影响巨大。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些年来,受宏观经济快速增长、人民收入不断提高、金融环境持续宽松等因素影响,我国房地产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2010年,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为241,414.93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48,267.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5%和33.2%;商品房施工面积405,538.9万平方米,新施工面积163,776.6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6.6%和40.7%;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04,349.1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1%;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环比上涨0.3%。房地产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房价增长过快、住房结构不合理、投机氛围较浓等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引起了国家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2010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4月份出台《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9月份国家有关部委分别出台措施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要求从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等八条措施(即“新国八条”)具体实施调控。随着调控政策的细化和落实,房地产市场实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和政策调控的措施来看,保障民生将成为行业未来重点发展方向。据有关规划资料显示,未来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1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将完成投资约1.3万亿元,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加约10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约1个百分点。总的来说,未来房地产市场将逐渐回归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而能否顺应宏观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也给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连云港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连云港市主要的国有产业类企业组建而成,以产权为纽带对下属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通过对市属产业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达到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自成立以来,发行人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有效实施资源整合,确定了以资本效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以资本经营为核心手段的业务拓展思路,形成了速度最快、效率最佳、效益最优的管理运作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运营质量、资源配置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整体实力逐年大幅提升。多年来,发行人通过不断整合优质资源、拓展投资领域、优化资产结构,逐步形成了以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和房地产为主业,金融、纺织、工业、农业、商品流通和酒店旅游等互为辅助的产业格局。在发行人的重点产业领域中,交通工程施工拥有苏北地区唯一拥有国家公路和市政一级总承包资质、也是苏北地区唯一资质较全的交通工程施工企业,所建工程量大质优;交通运输拥有本地最大的运输公司,按照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专业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方向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务,已形成公路运输、海运、市内公共交通相对完整的交通运输体系;房地产开发形成以住宅开发为核心,商业地产、旅游地产为支撑的业务体系,开发面积、在建项目在该市名列前茅;金融产业拥有创投、风投、担保、产权交易、典当、拍卖等准金融资源,持有金融机构股权,致力于各类金融创新实践;工业产业重点打造新型工业板块,介入高新技术领域,形成以化纤、化工、新材料等为支柱,以高科技企业为发展方向的工业产业格局;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综合性服务产业和观光休闲农业,依托连云港区域性国际商务中心“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优势,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现代物流业、商贸会展业、海滨旅游业,使国际商务中心成为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的区域性国际商务中心。打造综合性旅游休闲产业,拉升产业链,形成了产业集群。发行人在连云港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和无可取替的作用。 (二)竞争优势 1、突出的区位优势 随着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诸多战略机遇正在叠加来临。江苏省实施沿东陇海线产业带与沿海经济带开发战略的叠加区、加快苏北振兴的龙头地区、全省三大区域性国际商务中心建设,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的东方桥头堡,连云港市在全国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根据江苏省政府的要求,要充分发挥连云港的区位优势,不断增强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地位和作用,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总体格局,深入实施江苏沿海开发战略,把连云港建设成为我国沿海中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和海滨旅游城市,作为市级投资重要主体的发行人也迎来千载难逢的黄金发展期。此外,随着连云港城市发展重心向东转移和连云港海滨城市优势的不断发挥,发行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趋重要,同时为发行人的业务提供广阔的增长空间。 2、国家战略的支持优势 近年来,连云港的发展获得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到连云港视察指导工作,要求连云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体现其在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内重要的战略地位。2009年8月,国务院下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将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地区的发展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地位。2010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要求将连云港发展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来自于连云港进入国家战略层面给发行人添加强大政策动力,国家给予连云港战略定位提升、基础设施完善、金融投资发展、土地资源开发等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政策,对发行人有着重大而直接的影响,江苏沿海规划、长三角规划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深入实施,将为发行人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连云新城、国际商务中心正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发行人的交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金融、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多个产业成为受益明显的行业,将实现企业发展与重大战略机遇的契合。 3、充足的土地资源优势 连云港市位于中国沿海中部,具有丰富的土地及滩涂资源。发行人土地储备充足,拥有各类土地资源超过10,000亩。同时,发行人正在建设和开发的连云海滨新区项目,规划面积15.83平方公里,也为发行人增加大量的土地储备。目前,发行人通过对该项目范围内海域的吹填和土地整理,已置换取得1,437亩的土地使用权证。预计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发行人可开发或出让的土地将达到15,000亩左右。在城市土地资源大量稀缺的环境下,这一丰富的土地资源为发行人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4、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以市场化和专业化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营,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作为连云港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发行人承担着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对一系列重点工程的运作,发行人充分积累了大型项目的运作经验,大型项目市场化运作的能力显著提高。在项目管理运作方面,累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培养了一批整体素质高、专业知识丰富的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形成了一套高效、顺畅的项目整体运作流程,为保障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健全的内部管理和高素质团队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以市场化和专业化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营,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发行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形成了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对权属企业采用扁平化管理模式,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各权属企业加强战略协同,统一发展步调,在实现自身壮大的同时有力带动了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及地方经济的增长。发行人的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管理运作经验,员工队伍充满活力具有创新精神,博士生、研究生、海归、高级技术职称等高学历人才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相应收入均由下属4个子公司完成,其中,金海投资、海通集团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振兴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流通,奥神集团主要从事纺织、化工建材等业务。发行人的业务重点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和房地产开发三个方面,其他业务占比相对较小。目前,由金海投资承建的连云港市海滨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尚处于投入阶段,随着填海工程的推进和陆域的逐步形成,发行人可获得大量的土地资源,未来土地开发或出让收入将构成发行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1、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集中在海滨新区基础建设项目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承接的海滨新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位于海滨新区东北部,2007年前全部为海域,工程计划开发区域面积为11.06平方公里,通过围堰吹填等步骤形成陆域面积8.80平方公里,公司已取得全部海域使用权,其中1,965亩已换成土地使用权,未来通过土地出让获得收益。 公司交通工程业务主要由海通集团下属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于2004年3月获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三个专业一级资质,2004年9月获得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两个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2004年12月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010年3月获得国家住房建设部批准的国家市政一级总承包资质,是苏北地区唯一拥有国家公路和市政一级总承包资质的国有独资企业,也是苏北地区唯一资质较全的交通工程施工企业,目前已基本占领连云港交通施工市场,并拓展江苏省、触及全国多个省份。该公司承接了较多高速公路工程,公路网化工程,地方道路等工程的施工任务。主要代表工程有:连徐高速公路A6-7标和A11标、汾灌高速公路P-1标,浙江诸永高速S4标、河南岭南高速公路7标、湖南潭衡高速10标、广贺高速公路32标、新牛公路、瀛州南路、宁连一级公路、宁连公路高速化完善工程A6标和307标,大港路、新港城大道路基及路面工程等一系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率均为100%,优良率90%以上。目前该公司正在施工的工程有花果山片区道路工程、疏港航道工程、浙江永康扩建工程等20多项工程,总造价达7亿多元。 2、交通运输 发行人的交通运输业务主要由金海投资下属企业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总公司和海通集团下属企业连云港海通公交有限公司、连云港明日国际海运有限公司等公司负责经营,已形成公路客运、海运、市内公共交通等相对完整的交通运输体系。目前,发行人拥有客运车辆831辆,公交车368辆,出租车598辆,占据全市长途客运和公交运输100%的市场份额,出租车运输60%以上的市场份额,已开通长途汽车线路394条,线路覆盖江苏省内各县市,通往18个省份,2011年完成客运量4,667万人次,货运量426万吨。在海运方面,拥有集装箱船、杂货船四艘,主要运行东南亚、中南美等航线。此外,发行人通过下属公司还持有连云港民航机场100%的股权。 3、房地产开发 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主要由金海投资下属企业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大陆桥国际商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振兴集团下属企业连云港振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已逐步形成以住宅开发为核心,商业地产、旅游地产为支撑的业务体系。住宅开发方面,目前发行人以商品房开发为主,已开发建成了江南映像、海宁之都、中房新天地、中房鑫城、水墨江南一期等一系列精品小区,同时金海东郡、金海剑桥星城、西墅花园、水墨江南二期、东海名流国际三期等重点工程也在建设之中,随着业务的发展壮大,未来发行人还将涉足保障房的投资建设。商业和旅游地产的开发建设目前主要集中在连云港区域性国际商务中心,已建成蔚蓝海岸大酒店、大陆桥国际商务大厦、国际展览中心、金海商务会所等项目,在建的金海国际大厦作为国际商务中心区域内的重点工程,是连云港市目前最高的建筑,也是连云港市的标志性建筑,一个面向东北亚、服务中西部,为港口及临港产业提供支撑的国际商务中心逐渐打造成型。可以预见,随着连云新城建设的快速推进,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公司发展规划 发行人作为连云港市政府重点打造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平台,始终坚持以连云港市城市规划和产业政策为导向,以市场化运作为原则,通过多元化的资本运营和产业经营,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发行人将继续立足于连云港市的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积极抢抓江苏沿海开发战略机遇,大力推进滨海新区的建设,并充分利用区域发展优势,整合产业资源,提升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把握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机遇,进一步盘活存量、集聚增量,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不断提升产业地位、经营模式和管控理念,以拥有一流的投资企业、一流的管理团队和一流的管理手段为标志,发展成为管理规范、运作高效、业绩优秀、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9-2011年度审计报告(苏亚金专审【2012】44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9-201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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