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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 有的监事监点事 |
证券时报记者 苏容若
30岁的李青作为一名监事,目前任职于一家大型私募股权投资(PE)机构的投后管理部门,该机构十分重视投后管理业务。说起董事和监事的区别以及监事的权利,李青如数家珍,他认为董事更多地肩负管理职能,而监事则主要是监督者。
作为监事,也作为少数股东代表,他会参与审核公司的重大投资、关注公司财务情况,也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过去的一年中,他任职监事的公司一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议,并设置了一位专职人员与监事会对接。
在庞大的拟上市公司中,这家公司的监事会召集频率以及专职对口人员设置可谓相当规范和领先。记者了解到,在不少拟上市公司中,监事会的召开仅按照公司章程的最低次数要求以通讯方式实施。
不过,李青也坦言,争取监事席位,一般是他所在机构在持股比例较低,难以获得董事席位的情况下的次优选择。虽然《公司法》赋予了监事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提起诉讼等权利,不过,李青以及他所在机构在多年的投后管理实务中并未曾运用过这些权利。李青认为,公司运行情况不错,而监事“发威”一般发生在公司出问题时。记者在查询近年来公司治理的典型案例时发现,监事“发难”的情况非常少见。
除了提名股东代表监事,李青所在的机构也时常“曲线救国”,向公司建议独立董事人选。李青告诉记者,与PE机构直接提名自己的工作人员担任董事相比,提名独立董事更容易被接受。
和李青相比,秦冰的监事一职更像是种荣誉。秦冰是某公司的业务骨干,为公司创造的利润丰厚,可是无法晋升到高管层。秦冰告诉记者,当公司计划改制上市时,需要在原本一名监事的基础上增设两名监事,于是秦冰在由大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监事。
随后秦冰也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不过他的身份是列席者。在这些会议上,秦冰一般只带着耳朵去参加,他不太了解财务知识也并不感兴趣,对于涉及重大资产投资的议题他所知也并不多。不过参加这些会议倒是令他了解了不少以往只有公司高层才知道的事,他感觉自己获得了股东和高层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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