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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2-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3.6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分红派息,未发生股本变动。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虞市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楼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575-8251 9278 咨询传真:0575-8204 5165 咨询联系人:刘波平 王燕杰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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