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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2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六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六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徐建辉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同意增补田南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次增补董事会成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征求中小股东诉求,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此次股东大会,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时,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现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利润分配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东对公司分配方案的建议和监督。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四)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时,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4)当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5)现金分配金额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财政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应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六)如果公司当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七)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业绩增长状况,在满足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条件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八)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董事会做出决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附件2: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南律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4年2月任汕头海洋集团助理工程师,1994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香港恒都集团副总经理,2007年1月起先后任公司线束事业部副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田南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梁宇东女士因个人原因近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书,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梁宇东女士的辞职在改选出的人员就任时才生效;在继任监事就任前,梁宇东女士仍将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梁宇东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2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宇东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梁宇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提名陈伟先生继任公司非职工监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监事会成员调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梁宇东女士的辞职在改选出的人员就任时才生效;在继任监事就任前,梁宇东女士仍将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梁宇东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梁宇东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陈伟先生简历: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工程经理。陈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沈向民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沈向民女士简历: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国际财务管理师。2001年1月至2010年4月在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和审计工作,2010年6月至今在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现任公司内部审机构负责人、监事。沈向民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7月3日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二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7月25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2012年7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15:00至2012年7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9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其中第二项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2年7月4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2年7月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四、参加会议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五、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2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公司会议室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55;投票简称:得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议案1、2、3、4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进行申报;

 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对议案1、2、3、4统一表决100.00元
议案1《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1.00元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元
议案3《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3.00元
议案4《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4.00元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④ 计票规则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再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15:00至2012年7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

电话:0755-89492166 传真:0755-89492167

电子邮件:002055@deren.com.cn

邮编:518107

联系人:王少华 贺莲花

八、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至2012年7月1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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