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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2-02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的公告 2012-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 11 日(星期三)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 5 日(星期四)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5日(星期四);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数量 2-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6限售期 2-7上市地点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2年7月5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 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2年 7 月 9日- 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15室 邮编:100006 电话:010-51695607 传真:010-65595378 联系人:关志强 李曼 3、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八)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九)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附件: (一) 授权委托书(格式) (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一(本表复印有效):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2年 7 月 11 日(星期 三 ) 总提案数:16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3)分组表决方法: 如果股东想对议案2中的2-1至2-10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2年 7 月 5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黑龙江国中水务有限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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