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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5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7月4日上午9: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6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由14,970万元变更为25,402.29万元。 对于上述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10,432.29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金额5,432.29万元,剩余不足部分则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 《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拨资金149,080,477.51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49,080,477.51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2年7月2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6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7月4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6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泽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 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由14,970万元变更为25,402.29万元。 对于上述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10,432.29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金额5,432.29万元,剩余不足部分则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以及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作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拨资金149,080,477.51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49,080,477.51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截至2012年6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49,080,477.51元,系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2、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猛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所专字[2012]第10006030282号),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一致。 3、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149,080,477.51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9,080,477.51元。 (三)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7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元。公司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4,022,881.8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广会所验字[2012]第10006030271号”《验资报告》审核。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4,022,881.80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外,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104,322,881.80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2年6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9,080,477.51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2年6月18日出具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所专字[2012]第10006030282号),确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计划运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49,080,477.51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9,080,477.51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一致金额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出具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8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现就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元。公司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4,022,881.8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广会所验字[2012]第10006030271号”《验资报告》审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4,022,881.80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外,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104,322,881.80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为进一步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5,432.29万元增加投资建设“年产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以下简称“纳米电池新建项目”或“募投项目”)。 纳米电池新建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为14,970万元,但由于受工程进度、厂房升级以及环保投入等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量已超过原计划投资金额。目前该募投项目土建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即将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项目资金需求量增加主要在于为提高项目的环保效能,适应未来行业环保发展趋势,进行改建负压式厂房、增建淋浴中心、洗衣房、雨水收集池、架空污水管道等一系列环保设施,以及土地平整、挡土墙及道路、搭建输变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鉴于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为确保纳米电池新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拟增加项目投资金额5,432.29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增加至25,402.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于上述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10,432.29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金额5,432.29万元,剩余不足部分则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2年7月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5,432.29万元超募资金补充纳米电池新建项目资金缺口。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补充。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5,432.29万元超募资金补充纳米电池新建项目资金缺口。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增加投资建设纳米电池新建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拟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5,432.29万元增加建设纳米电池新建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建设纳米电池新建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五、相关承诺情况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本公司承诺在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和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9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现就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元。公司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4,022,881.8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广会所验字[2012]第10006030271号”《验资报告》审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4,022,881.80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外,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104,322,881.80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1、偿还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负担,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所需要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提前归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偿还银行贷款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贷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且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2年7月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2、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猛狮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五、相关承诺情况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本公司承诺在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和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0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7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7月2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三)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2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 (五)会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华富工业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7月1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关于完善及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九)《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已经于2012年7月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至(十二)已经于2012年6月2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别决议提示: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议案(三)《关于完善及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二)登记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华富工业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赖其聪先生 (二)联系电话:0754-86989570/86989572 (三)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华富工业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会议期限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1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乐强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陈乐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乐强先生辞去董事、副总经理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乐强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陈乐强先生辞职后,董事会现有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陈乐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2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2 年 7 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经事后审核,上述公告中有一处错误,现对该公告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该公告正文第二页第二段“福建动力宝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701014160004417”现更正为“福建动力宝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45006030018120139817”。 对公告中上述的错误,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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