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3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二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和黄其森先生均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5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7月4日-7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4日下午3:00到2012年7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42,591,017股,占总股本的82.836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10,130,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644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32,460,9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13%。 公司部分董事和公司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842,467,45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118,66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4,9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6%。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资金统借统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和黄其森先生均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该项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内。 表决结果为:赞成32,342,25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44%;反对118,66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656%;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常晖律师、林拓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