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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2-01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补充说明公告 2012-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01至2010年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二、201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13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46万元,扣除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304万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11,555万元。 三、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原因 1.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0,564万元、7,038万元、10,113万元,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3,413万元。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6]第30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2008]第57号】、《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3,413万元。 2.公司从2006年至2011年间,相继投建了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天马”)、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天马”)、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天马”),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地位迅速提升,其中成都天马和武汉天马的投建均由公司自有资金与相关方合资投建,其中成都天马注册资本金12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30%,出资3.6亿元;武汉天马注册资本金16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出资1.6亿元,该两项资本金均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3. 2012年母公司生产线改造需资金0.16亿元(2011年年报中已披露);对武汉天马增加资本金3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出资0.3亿元(该事项已经2011年9月6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于2011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合计需投入资金0.46亿元。 由于经历金融危机和行业低谷,且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大,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充分讨论,决定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分红派息。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7月0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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