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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33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7月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7月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因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光权先生已经辞职,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赖伟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黄勇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委员:赖伟宣先生、黄俊康先生、高书林先生、黄勇峰先生、苗健先生; 副主任委员:黄俊康先生; 主任委员:赖伟宣先生。 2、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镭先生已经辞职,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汪名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委员:郭晋龙先生、汪名川先生、李世佳先生、麻云燕女士、苗健先生; 主任委员:郭晋龙先生。 3、同意选举高书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赖伟宣先生不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委员:麻云燕女士、高书林先生、李世佳先生、苗健先生、郭晋龙先生; 主任委员:麻云燕女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天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珠海天虹百货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经营管理珠海市前山岱山路工业区诚丰广场项目,名称暂定为珠海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珠海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后,深圳市天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与珠海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光大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珠海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由珠海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租赁房产并经营管理商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明确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基于其业务的特点,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34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7月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已制定《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明确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35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7月6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证券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选择投资时机和投资品种时,财务部负责编制投资建议方案,必要时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提交公司总办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财务部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②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已制定《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提供该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审议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制定《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明确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基于其业务的特点,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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