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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2-029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7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章文华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东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50,4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个人投资者扣税后实际派发0.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金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以2012年5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为除权除息日。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50,480,000股增至210,672,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最新要求,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细如下: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48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67.2 万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5,048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048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1,067.2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067.2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3)原章程第三章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或股票的形式,其中派发现金不少于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配。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修改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外部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修订的监事会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7月2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编号:2012-03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6月28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懿女士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时间间隔、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审批程序等,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最新要求,并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将《关于修订@公章程@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2-031

苏州禾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2)会议时间:2012年7月26日下午14:00开始。

(3)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0日。

(4)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出席对象:

⑴截止2012年7月2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⑵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年7月23日、7月24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文雄 王文其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0512-65073880

联系传真:0512-65073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邮编:21512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0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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