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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2-030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2-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2年7月9日上午9:30 4、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5日 7、会议主持人:徐仁华董事长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名,代表股份62,076,2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7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76,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司慧 3、结论性意见:天马精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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