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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23号文批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

4、本基金分别设立人民币基金份额、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代码。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对应币种的款项,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到对应币种的款项。

5、本基金将自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8月1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仅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认购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认购最低限额:

人民币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以人民币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人民币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美元现钞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以美元现钞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

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以美元现汇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美元现汇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直销中心不开通个人投资者外币认购业务)。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8、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9、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12、销售网点(包括直销机构网点和代销网点)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及直销中心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的联接基金,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指数波动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发布数据错误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基金开通外币认申赎业务带来的风险等;(2)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等;(3)运作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等;(4)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如果境外投资市场的货币相对于人民币贬值,将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大幅波动也可能加大人民币份额基金净值波动的幅度;由于本基金外币份额的净值计算与汇率挂钩,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大幅波动也可能加大外币份额净值波动的幅度。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10031

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10032

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10033

2、基金运作方式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境外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美元估值汇率进行折算,以美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8位。三类份额按各自初始面值发售。

5、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分别设立人民币基金份额、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对应币种的款项,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到对应币种的款项。

6、基金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7、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人民币基金份额: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本公司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开通)

(2)代销机构

人民币基金份额: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长城证券、瑞银证券、信达证券、财通证券、山西证券、中航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新时代证券。

美元现钞基金份额: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现汇基金份额:中国建设银行。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本次募集期间如变更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12年7月18日到2012年8月17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目标ETF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美元金额需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美元估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4)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目标ETF募集失败或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人民币元)(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M<100万1.0%
100万≤M<200万0.6%
200万≤M<500万0.3%
M≥500万1,000元/笔

投资者以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美元)(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M<20万1.0%
20万≤M<40万0.6%
40万≤M<100万0.3%
M≥100万200美元/笔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

每类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及100万美元(含)以上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人民币基金份额、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分别以人民币元和美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人民币,则其可得到的人民币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0%)=99,009.90元人民币

认购费用=100,000.00-99,009.90=990.10元人民币

认购份额 =99,009.90/1.00+50.00/1.00 = 99,059.9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59.90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万美元(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0美元,募集期最后一日美元估值汇率为1美元对人民币6.3205元(即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则其可得到的美元(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0%)=99,009.90美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009.90=990.10美元

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1.00/6.3205=0.15821533美元

认购份额 =99,009.90/0.15821533+10.00/0.15821533 = 625,855.29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万美元(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认购本基金,可得到625,855.29份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

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程序,请参阅本公告。

5、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6、认购最低限额

人民币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以人民币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人民币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美元现钞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以美元现钞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

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以美元现汇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美元现汇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直销中心不开通个人投资者外币认购业务)。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7、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8、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9、已购买过易方达开放式基金(不包括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人民币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结算账户,和/或指定一个美元现汇银行账户作为投资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对应币种的结算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5、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 号城建大厦26 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B座8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上海市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2706-2708 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efunds.com.cn

(二)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 到营业结束,15:00 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资金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机构投资者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至少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后的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6)《印鉴卡》;

(7)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

(8)提供有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或预留印鉴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3、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以美元现汇认购本基金前必须增加美元现汇银行账户作为往来结算账户,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预留印鉴或机构公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指定美元现汇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预留印鉴或机构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加盖预留印鉴或机构公章),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及其他账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或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五)缴款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认购人民币基金份额的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人民币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以下人民币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美元现汇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以下美元直销专户。美元划款的资金在途时间较长,请机构投资者提前划款。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美元直销专户

(下转D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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