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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2-021 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该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召集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志峰先生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市场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六)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券商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斯亮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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