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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2-036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375.216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9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7月16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80万股,网上发行1,92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400万股,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网下配售的480万股股份已于2011年10月17日起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9,400万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 其余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7月1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375.216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9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90名,其中4名为法人股东,其余86名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民乐、郭旭、常以立、冯军、和奔流、王学堂、王新军、赵国营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中航证券认为:佰利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做出的限售承诺;佰利联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佰利联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佰利联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中航证券出具的《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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