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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2-03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纠纷案终审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就证券纠纷案上诉进展情况分别于2012年1月12日、2月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证券纠纷案有关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1、002)。 截至2012年7月10日下午,公司已全部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送达的193件有关证券纠纷案二审案件的《民事裁定书》或《民事判决书》。其中:3件案件的上诉人在缴纳案件受理费后向海南高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海南高院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14件案件的上诉人在未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况下向海南高院提出撤诉申请,海南高院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8件案件的上诉人因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而被海南高院裁定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海南高院对其余的168件证券纠纷案件二审作出了判决。在《民事判决书》中,海南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海南高院不予支持。为此,海南高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至此,公司涉及的193件证券纠纷案二审案件已经由海南高院全部作出裁定或判决,上述裁定或判决为终审裁定或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2-03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华闻")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冻结情况公告如下: 经相关质权人申请,上海新华闻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1.76%)已于2012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冻结解除手续。 截止2012年7月10日, 上海新华闻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267,205,57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9.65%)中的7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15%)用于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提供担保而被质押冻结。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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