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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2-038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7月11日,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未实施完毕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经编面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将剩余的137万元用于继续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其余1,721.2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发布的《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2年7月1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2-039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7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9日15:00 至2012年7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

2、凡2012年7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7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12年7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上述资料应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董事会;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证券代码:362144 投票证券简称:宏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申报价格如下: 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图所示:

议案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议案1《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①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②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9日15:00至7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二)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海东 汪 婵

联系电话:0573—87551997 87550882

传 真:0573—8756661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指示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144 证券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2-040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决定对高档经编面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建设项目中弹力面料新增产能部分的投资计划不再投入,剩余募集资金中137万元用于继续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21.2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74号)核准,于2007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募集资金共计14,66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4,041万元已于2007年7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40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3,63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07]1477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途为高档经编面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8,432万元,计划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经编设备,建设高档经编面料生产线,同时新建织造车间、染色车间、后整理车间、仓库和辅助用房等。通过对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扩大汽车内饰面料和弹力面料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计划陆续进行了厂房建设、生产线设备购买及安装等投资。截止2012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923.1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87.45%,募集资金余额为1,858.2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截止2012年6 月30 日,高档经编面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建设项目与汽车内饰面料产品相关部分的投资已经累计投入11,923.19万元,基本投入完毕,扣除合同尾款137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1,721.21万元,公司拟对弹力面料新增产能部分的投资计划不再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21.2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如下:

受2008年金融危机等客观因素影响,一方面,由于服装生产企业对面料需求的大幅下滑;另一方面,作为出口导向型的纺织行业,出口成本持续上升,外销压力增大。公司弹力面料销售收入在2008年出现大幅下降,仅实现收入6,390.56万元,较2007年下降了29%。由于公司现有弹力面料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市场销售需求,依据谨慎原则,2009年3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暂缓的议案》,决定暂缓实施弹力面料部分的建设。

虽然2010年纺织行业回暖,公司弹力面料销售收入也出现了回升,但从产量和销售规模上看,还未达到募投项目实施前公司弹力面料的产能和销售规模。特别是,2011年全球经济复苏步伐明显放缓,公司所处弹力面料市场前景也不容乐观,销售收入较2010年下降了29%。综合考虑后,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还未开始实施弹力面料的相关投资。

经公司论证,为防止产能过剩,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决定对高档经编面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建设项目中弹力面料新增产能部分的投资计划不再投入,剩余募集资金中137万元用于继续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21.2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三、承诺事项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的流动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对高档经编面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建设项目中弹力面料新增产能部分的投资计划不再投入,剩余募集资金中137万元用于继续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21.2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议对高档经编面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建设项目中弹力面料新增产能部分的投资计划不再投入,剩余募集资金中137万元用于继续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21.2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认真研究,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帐时间已超过四年,且大部分募集资金已投入承诺项目,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宏达高科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2-041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5日通过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11日在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宏达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卫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研究,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同意该项议案。

备查文件:

一、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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