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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16日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康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4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14.798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0%。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 赞成:7514.7983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迅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 表决结果: 赞成:7514.7983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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