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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2-026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749,5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7月20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99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8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河南宏展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郑州开创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价格为16.92元。2008年11月20日,本公司向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1,081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1,081万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间为2008年11月20日至2011年11月20日。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2,6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0.7元(含税),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更为14,053,000股。 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7,441.3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0.6元(含税),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更为18,268,900股。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22,673.69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派0.5元(含税),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更为23,749,570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23,749,57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82.41%、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8.93%和公司股份总数的8.06%,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三、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承诺事项: 根据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6日作出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作出的全部各项承诺中累计涉及的最大责任金额为113,722,365.45元,其中包括2008年度至2010年度宏展实业和开创饲料实现利润与资产评估时利润预测数的差额责任金额88,879,495.36元,及宏展实业、商丘宏展、潢川宏美、沈阳宏展未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能造成的损失24,842,870.09元。 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发生相关责任事项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并进一步承诺如果未能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全额支付现金补偿,则将以本次认购股份总数1,081万股中的全部或部分赠送给本公司的全体其他股东,该赠送行为于本次认购股份限售期期满解除时进行。 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即2008年11月20日至2011年11月20日。 2、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宏展实业和开创饲料出具的《2008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09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宏展实业和开创饲料2008年实现净利润24,013,990.87元,完成承诺利润指标;2009年实现净利润30,467,855.58元,完成承诺利润指标。 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0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宏展实业和开创饲料2010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14,197,438.49元,未能实现2010年度的承诺利润指标,实际完成数与承诺利润数差额为20,383,112.72元。 为履行利润补偿承诺,宏展投资于2011年5月12日向天康生物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北京南路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30705201040001341)一次性支付了现金补偿款20,383,112.72元。 按照《承诺函》,宏展实业35亩土地的责任金额为0、地上建筑物责任金额为7,833,469.20元。因宏展实业未能按照承诺的期限取得宏展实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2011年12月21日,股东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做出承诺,因原承诺河南宏展实业有限公司的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件办理尚未完成,承诺在2012年3月31日之前,向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支付785万元保证金,用于担保《承诺》项下尚未完成承诺义务的履行,该等保证金全额支付前,承诺继续锁定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本公司在收到该等全额保证金后配合办理解除股份锁定相关事宜。2012年3月29日,本公司已收到股东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785万元保证金。 为确保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因未来可能进行的搬迁而受到任何损失,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8日向公司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户(账号:303301120104000000000002)一次性支付了250万元,作为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场地搬迁费用的保证金。 根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补偿承诺履行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中伦公司字[2012]第017523号),认为:宏展投资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补偿承诺已经履行,其中承诺利润现金补偿20,383,112.72元已经支付;宏展实业土地、房产虽未能按期取得权属证书但未影响宏展实业持续使用,宏展投资已支付的两笔合计1,035万元保证金足以覆盖其该部分赔偿责任金额和生产经营场所搬迁费用。宏展投资履行补偿承诺的方式已经天康生物同意,未损害天康生物的利益,宏展投资无需再进行送股。宏展投资持有的天康生物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备上市流通条件。 上述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无其他承诺事项。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未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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