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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编号:临2012-17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参会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程序及所作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志波先生主持,经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批准201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议修订了公司《章程》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并决定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分析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议制订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并决定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修订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条内容,并决定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大会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9:30。 (二)大会地点:金龙饭店会议厅(昆明市北京路575号)。 (三)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四)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2日。 (五)大会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或者董事会邀请的有关人员。 (七)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云南昆明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806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41 联系人:杨庆宏、刘芳 联系电话:0871-7197370 传真:0871-7197694 2、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A、亲自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B、受托代理出席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及其股票账户卡、由股东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代理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A、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公司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B、属受托代理出席的,需持公司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该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代理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外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交原件。 (八)其他事项: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 受托人: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日期: 说明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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