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2-042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贷款的公告 2012-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于2011年2月24日分别将所持公司500万股股权(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31%,占公司总股本的3.12%)共1,000万股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详见2011年2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6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160,5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以2011年年末总股本160,500,000.00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详见2012年6月1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此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的1,000万股股权在转增实施后为1,300万股股权以及90万元的现金红利。 2012年8月10日,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将上述股权解除质押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同日,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分别将其所持公司650万股股权(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31%,占公司总股本的3.12%)共1,300万股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用于质押贷款,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 本次质押后,金翔宇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53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7.75%,占公司总股本的26.53%)申请质押。而高达明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649.8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9.57%,占公司总股本的27.08%)申请质押。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