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2-03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8月10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批准: 1、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1,322,429,617.76元,拟用于其向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授权由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和凌文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全权处理本次增资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而必要的修改等。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2年8月10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