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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1次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3日 2013-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3年1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3.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5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6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亦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代销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3年1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7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022-83310988、400-710-9999。 (2)代销机构:工商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光大证券、中航证券、世纪证券、中银国际、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中信建投、长江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广州证券、信达证券、华安证券、天相投资顾问、国联证券、国金证券、东海证券、国信证券、华宝证券、西藏同信、爱建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中信万通、中邮证券、中信(浙江)、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国海证券、联讯证券、东北证券、杭州数米、深圳众禄、上海好买、上海天天、诺亚正行(上海)。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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