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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3-008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3、召开时间:2013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30 4、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代理董事长任金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持公司股份计35,672.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5,710.4768万股的 47.12 %。代理董事长任金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人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累计投票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国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张国刚:赞成 356,728,0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张国刚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通过了修订《关于补选何芳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何芳:赞成 356,728,0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何芳女士补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3人,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7人的1/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刘世元、陈赫男 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3-009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3年 1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亲自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任金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金生先生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长任金生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桑玉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桑玉贵先生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现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具体委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特此公告。 附:相关简历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任金生先生:中国籍,汉族,51 岁,大学学历,助理研究员,曾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第十一研究室助理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稀土材料开放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曾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最近五年在本公司任职。任金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任金生、何平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夫妻关系。且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桑玉贵先生:中国籍,汉族,40岁,MBA毕业。曾在佳能珠海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珠海智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三威(珠海)塑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一诺为新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长春高琦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桑玉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3-010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委托生产出聚酰亚胺阻燃超暖服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琦”)通知,长春高琦使用聚酰亚胺纤维委托国内服装加工厂商成功制出“聚酰亚胺阻燃超暖套绒户外冲锋服”及“聚酰亚胺超暖棉服”,该两项产品为国内原创、世界首创。现开始小批量向市场销售。 一、产品特点 冲锋服内件及棉服夹层使用了聚酰亚胺抓绒及絮片。根据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聚酰亚胺纤维超出羊绒的保温指标,超过了市场常见涤纶絮片的保温率,保暖性能优异。 聚酰亚胺纤维独特的生产工艺使其具有天然纤维的安全性。纤维未经染色,本色是金色,永不褪色。该纺织品“0”甲醛、“0”重金属,贴身穿着无过敏反应,手感接近羊绒,舒适性强。聚酰亚胺纤维阻燃性能突出,做成民用服装可作为火灾时刻逃生防身护品,是危机时刻的生命保障。 二、对公司影响 1、该产品的成功推出标志公司从纯工业品生产进入民用消费品领域。 2、公司将向特种家纺、军警、消防、石化、电力等行业专用领域拓展。 3、待规模化量产后,成本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方可满足民众对防火防灾产品的需求。 三、风险提示 1、目前生产规模小,成本及售价较高,市场定位在高端领域,存在市场认知的风险。 2、目前公司无大额订单,只有20万元以内小额订单。 3、公司目前该产品为小规模生产阶段,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量产程度取决于市场需求的情况,不确定性较大。 请投资者以公司公告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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